2005年6月20日星期一

《当传统遇上现代。。。》

还记得小时候住在外婆家,有事没事就喜欢往附近的一间咖啡店里钻,看叔叔阿姨们如何用传统的咖啡袋调制咖啡,如何煮生熟蛋,如何在面包上涂抹加央奶油,为客人蒸(烧)面包。店里头热闹的叫喊声、收音机传来的怀旧老歌、老式风扇因为开得太大而发出的“弗,弗,弗”声,声音无论再大都始终无法打断老公公、老婆婆和朋友们闲话家常或是悠闲看报的兴致。

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老的离去之后,年轻的客人越来越少,咖啡店因为抵不过发展的步伐,最终被迫关闭。同时期附近的其他咖啡店,有些因为被征用作为其他发展用途,有些因为抵不过西式咖啡厅的竞争,也都纷纷结束营业。

正当我以为首都一带的传统咖啡店可能会就此没落时,却又发现近年来,不少传统饮食店开始悄悄地开设在购物商场内,像售卖三间庄猪肉丸粉的专卖店,附售咖啡奶茶、生熟蛋、烧面包的餐厅等,纷纷以舒适和别致的装潢,还有现代化的经营模式,出现在民众面前,强攻中产消费者的市场。在回归传统的潮流趋势下,这些饮食店很快地就招徕了许多生意,吸引了各阶层和年龄层的客人。

对于许多距离那遥远年代的现代城市人来说,走入这些店犹如走入时光隧道,吃着里头售卖的传统饮食犹如细嚼岁月的味道,童年的美好回忆又再度被勾起。因此,店里的食物不一定得要好吃,售价不一定得要便宜,客人要的只是一个延续童年回忆的机会。

不过,当咖啡端上来没多久,就因为商场、店里的空调开得太大而迅速变凉;当前来招待的侍者不再是熟悉的脸孔,而是语言不通的外国客工;当店里的空气不再飘着浓浓的人情味,而是一种因为距离和陌生而产生的疏离和孤独,所谓的“传统”还保有原来的味道吗?

现代人都富有,可以为传统披上华丽的现代面纱,但是却忽略了传统不能只有形式,没有灵魂。当传统变得可以用金钱购买,而不再需要用自己的双手努力去保护,所谓的复兴传统,精神在哪里?

(刊登于:20/06/2005 《东方日报》名家版《胡榭歌台》)

2005年6月11日星期六

《谁的公共政策?》

政府最近提出的多项建议,如推行公务员工作五天制,重新发出生活津贴给公务员等,都在坊间引起不小的反弹。许多民众担心,这些政策实施之后,将会进一步减低国内的公共服务素质和办事效率,进而削弱我国的竞争能力。一些民众通过报章媒体,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希望政府在落实这些涉及全民利益的公共政策之前能够三思。而政府除了表示将仔细研究这些建议,也承诺会遵循民意,确保新政策不会对民众带来困扰。

政府的这番论调就像大部分的民主国家政府一样,强调了政策的制定会以多数民意为依归,尊重大部分民众的偏好。然而,究竟谁代表了民意?是菁英专家的意见还是民众的意见?是即得利益集团的意见还是被剥削者的意见?政策制定的过程中,有没有民众的参与?民众可以通过什么管道参与?民众的声音在政策制定和抉择的过程中占了多少的比例?等问题却是长久以来,在政府政策制定过程中最不为人知,也是最受到忽略的一点。

像政府提出的公务员工作五天制,为公务员提供生活津贴等建议,当中牵涉到国家资源的分配,纳税人的利益,以及国家竞争力的问题,但是有关建议在公布之前,却是不曾看到有让民众参与公开辩论的机会。

一方面,政治人物不断把“民意”两字挂在嘴上,用它来作为合理化、正当化其施政或政策主张的依据,但是另一方面,对于涉及民众利益的公共政策,从意见的提出到决策的过程却忽略大众的意见,甚至是呈现不透明的作业方式,试问又如何能制定让全民信服的政策?少了大众参与的政策,不禁令人怀疑有关政策究竟是为了满足谁的所需?

专门研究公共政策、公共行政以及政府预算的台湾学者,余致力在其著作《民意与公共政策》一书中,就曾经提及,满足“民之所欲”(public opinion)是政府的天职。民意不但是制定政策的依据,也是检验政府施政绩效良莠至高无上的唯一标准。而政府在分析和制定政策的过程中,除了要设法满足“民之所欲”之外,也必须考量“民之所益”(public interest)以及“民之所义”(public justice),因为“想要的事”不一定等于“有利的事”或“该做的事”。以此看回我国,我们应当思考,种种政策到底反映了多少民众的渴求、利益和社会公义。

(刊登于:11/06/2005 《东方日报》名家版《胡榭歌台》)

2005年6月3日星期五

《再循环计划带来的省思》

前阵子到台湾一趟,才发现原来从今年4月1号开始,台湾已经正式实施垃圾强制分类措施。只要民众或垃圾清洁公司没有把垃圾分类成不可再循环的橱余,以及可以再循环的铝罐、玻璃瓶、纸张等,被逮到就要当场罚款。另外,当局还计划从今年9月1号开始,全面限用市面上用来装生鲜的保丽龙托盘、透明塑胶蛋盒以及装面包糕饼的塑胶盒等三种不能分解的塑胶容器,改为以生物可分解的可塑性材质PLA(聚乳酸)容器作为替代品,以减少环境污染。

尽管早在很久以前,我就经常听说:台湾很注重环保意识,但是待亲眼见识,我才真的打从心里感到佩服。不管是走在台湾的街道上或是捷运站,民众除了可以看到一般的再循环物品回收桶之外,还有许多注明了“可回收”以及“不可回收”的垃圾桶,让民众总是可以在丢垃圾前,“想好好才丢”。而一般商店无论大小也不提供购物塑料袋,而改为提供可以再循环使用的纸袋(paper bag),或是要求民众额外付钱购买塑料袋,或是自行携带购物袋,以减少使用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物品。

反观在马来西亚,我国国人每天都制造超过1万5, 00吨的垃圾,全国的垃圾土埋场已经超过200个。在这些被丢弃的垃圾中,其实包含了许多能够再循环使用的物品,但是却有70%都被送往垃圾土埋场。根据统计,在阿南弗拉回收的再循环物品中,有超过一半的再循环物品就来自垃圾土埋场。

我国的再循环运动从2001年开始推行到现在,一直都没有取得积极的成效。根据政府的说法,这是因为国人的思维还没有改变,而不是计划失败,还表示要全面提高国人对再循环运动的醒觉,需要时间,不能操之过急。

无论如何,如果民众有再循环的醒觉,但是却没有身体力行,这其实牵涉到政府所推行的再循环计划是否周全,而如果民众对于环保是被动的,政府就不应该期待民众可以拥有更多的自省,会主动进行垃圾分类,甚至每星期抽时间把分类的垃圾送到再循环物品回收中心。

政府如果真的想要在垃圾处理和环保的工作上看到成果,就必须落实更有利于推动环境保护的政策,而不应该天真地以为只要发出几项呼吁,张贴几张海报,或是在电视节目和新闻环节播放一些广告,就能改善现有的问题。

许多民众常常在收集了再循环物品后,都面对住宅附近没有再循环桶或是再循环中心的问题。一些民众则是在把再循环物品拿到再循环中心或是再循环桶时,却发现再循环桶成了垃圾桶、再循环中心成了垃圾站,垃圾堆积如山,没人清理。类似再循环桶不足够,再循环中心设立在偏远地区,设施被滥用、无人打理的情况,都是计划中不应该发生的问题。

政府的有关部门除了必须认真检讨现有的再循环计划之外,还必须确保实际推行方面,属下官员或各部门能够好好地推动舆配合相关的计划,否则缺乏有效的政策,就算民众想要作出配合,也只会事倍功半。像前阵子,天然资源及环境部发表言论,表示政府无意禁止国人使用塑胶制产品,原因是这项产品可以在使用上带来方便,不由得政府发出禁用的指示。政府明知道塑胶制产品会对环境带来问题,却没有发出适当呼吁,要求民众减少使用有关产品,或是鼓励民众以纸盒包装或是纸制盒作为替代品,就让人感觉政府在推行环保的工作上欠缺诚意,自相矛盾。

愈文明的国家,资源回收的比例愈高。政府其实大可以参考其他国家所推行的环保政策。像台湾环保署所推行的垃圾强制分类措施,处罚并不是主要的目的,而是希望透过宣导以及稽查促使民众养成资源回收的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量,资源循环再利用。

多管齐下的政策,不只是要建立全民共识,更重要的是希望环保能成为民众的生活习惯。我国每年花费数十亿零吉从外国进口再循环制成品,当民众丢弃这些再循环物品时,又要花费人力、物力和财力去处理这些垃圾,劳民伤财之余,其实也在一步步地蚕食美丽的大自然。如果政府希望通过加强提升本身的能力,来解决所有对环境带来影响的问题,就应该从这一刻开始,认真地思考并提出有助于推动国内环保的措施。

在台湾的街道或商场,虽然有不少再循环回收桶,但是却很少垃圾桶,因为政府不鼓励民众制造垃圾,不过台湾尤其台北市的干净程度却不赖,而马来西亚虽然处处是垃圾桶,但街道和市容却不见得很干净,这个讽刺的对比,总应该反映了一些什么吧?

(刊登于:03/06/2005 - 04/06/2005 《东方日报》名家版《胡榭歌台》)

2005年5月20日星期五

《历史的认知》(原标题:《从新闻看媒体工作者的历史认知》)

许多人对于五月份的情感都是停留在劳动节和母亲节,但是事实上,五月份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应该具有非常重大的历史意义,因为从二战到五四运动再到五一三事件,许多历史的血泪就这么巧地落在了五月份。而对于新闻工作者来说,特别是大马的新闻工作者来说,五月更是尤其其重要(特别是在发生了528事件之后),因为社会对于新闻自由的坚持和理想,就从五月开始,而媒体工作者对于自身有怎样的反省、要求和期许,也应该从五月开始。

如果说,新闻是对历史的一种记录,那么负责报导新闻的媒体工作者便是另类的历史工作者。今天的新闻工作者选择怎样对待自己的事业,在报导过程中或全力以赴或敷衍了事;或据实报导或夸大事实(或掩盖事实);或不偏不倚或有所偏帮都将形塑明天的观众对过去的历史的认知。今天的新闻报导在成为明天的历史之后,有没有足够的诚信度让未来子孙用作为日后检验历史的借镜以及学习和追求进步的典范,新闻工作者乃至媒体机构其实都背负一定的历史责任。

各民族对国家历史的认识、对友族的了解,甚至是对他国过去的认知,媒体都可以通过信息的力量,为事件相关者缔造更鲜明的集体记忆,进而激发起共同的情感,强化社群的认同和参与。从国父东姑阿都拉曼追求自由,争取国家独立的国庆日报导,到国际社会纪念一战、二战;新闻报导,都让后人能够从阅听新闻过程中参与历史、了解历史、寻回历史的认同。

身为媒体工作者,要扮演的就是社会的眼睛,时刻为善忘的阅听群探路。像许多发生在国内的新闻事件,从被挑起、作出解释、承诺改善、再到结束,其实每一个细节都再重复过去,但是民众就是善忘,不曾察觉。而如果媒体也选择了沉默,不曾提醒、要求检验、检讨、兑现,什么问题也只能周而复始,没有获得解决的一天。媒体除了愧对社会大众的寄望,也间接成为政策弊端下的帮凶。同样的,如果新闻工作者否定了(抑或是忽视了)自己的责任,历史的记忆也就会像513事件一样逐渐被遗忘。

(刊登于:20/05/2005 《东方日报》名家版《胡榭歌台》)

2005年5月14日星期六

《向吸烟说不?》

卫生部日前宣布将重新检讨“向吸烟说不!”运动,以便可以在施行方法和宣传管道方面作出改善,在推出第二期的反吸烟运动时,取得更大的成效。尽管卫生部这样的做法,让人感觉后知后觉,但是亡羊补牢,未为迟也,卫生部的诚意和努力还是值得鼓励的。

众所周知,吸烟已经成了我国近年来的一种新生活文化。根据卫生部的数据,我国每年都会有1万人死于和烟草有关的疾病,平均每天有28人因为吸烟而死亡。我国的烟客人数也在这10年间增加了25%,当中又以青少年和年轻女性烟客的增加幅度最大(我国每天都会有50名青少年成为新烟民,女烟民则在短短的10年间,从3%增加到8%),单是18岁以上的年轻烟民就占了全国烟民的25%,总人数高达360万人。

年轻烟民和女性烟民人数日益增加,显示了年轻一辈非但没有因为教育水平提高,而意识到吸烟所带来的后遗症,反而基于各种理由,如吸烟可以帮助减肥、消除压力;吸烟是有型、时尚的表现等,而学习吸烟。

更重要的是在许多人的认知里,吸烟并不是“应该或不应该”的问题,而是“能或不能(可以或不可以)”的问题,例如“小孩子不能(不可以)吸烟,只有大人能(可以)”。

民众对于公共卫生的重要性缺乏认知,说明了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不足,以及政府在反吸烟工作上的乏力。由于缺乏长期有效和有系统的规划,反吸烟政策只能沦为昙花一现,根本无力阻挡烟的浪潮。再加上现代社会人们消费能力普遍增强,即使政府每年都在财政预算中调高香烟税,但还是没有对烟民造成太大的影响。

卫生部之前宣布将从今年7月1号开始,严格实施2004年烟草管制条例,包括减少公开售卖香烟的场所、只限发售20支的包装香烟、把禁烟区扩大到膜拜场所、酒店接待厅及公共厕所,以及在香烟包装上印有图文并茂的严重危害健康的字眼等;人力资源部也计划从5月开始,实施“室内空气素质条例”,强制雇主在办公室、咖啡厅、工厂休息室、赌场、酒吧、舞厅、卡拉OK歌厅等,必须确保室内职场的空气指数符合卫生水准,以保障员工的健康。

这种种举措当然应该支持和欢迎,但是若要成功塑造无烟文化,禁烟运动就必须注入更多的诚意和决心,否则将在未来,在反吸烟宣传、医疗服务费用、人力资源等方面赔上更大的代价。

(刊登于:14/05/05 《东方日报》名家版《胡榭歌台》)

2005年1月6日星期四

《非法外劳是复杂问题》

政府针对非法外劳以及聘用非法外劳的雇主,所展开的大规模取缔行动终于开始进行。为了确保行动能够收效,政府采取了系列措施,包括增派人手、让部分志愿警员配枪、推介外劳精明卡等,目的是要向民众证明,政府解决国内非法外劳激增问题的决心。

聘用非法外劳本来就是犯法的事,而政府也已经在2002年修正移民法令,更严厉对付非法外劳以及聘用非法外劳的雇主,包括实施鞭刑;然而非法外劳人数还是有增无减,除了是因为雇主的态度顽冥不灵,当初引进客工的制度是否缺乏长期规划和管制,是否具有弹性去应对我国社会和经济结构的转变,都应该检讨。

近十多年来,由于我国社会结构的改变,还有经济模式的转型,客工需求量不断增加已经是一个不可逆转的事实,从家庭女佣、建筑工人到熟食档伙计(不只负责洗碗捧餐,还负责煮炒),都是客工撑起半边天。根据国内事务部的统计,我国目前至少有100万名非法外劳和128万名合法客工,这些数据显示了国内共有超过200万的人力需求,必须依赖外劳来补足。

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化,固然大大提升了国人的教育水平和生活水平,使到国家生产逐步从劳力密集走向知识型经济,但是却也间接对国家人力资源的结构带来冲击。如今,年轻一代不是白领阶级,就即使只是中学毕业,也不愿承担比较低下层的工作,工作环境需有冷气已是最基本的要求,这使到餐饮业、建筑业、还有工厂制造业的大量空缺必须依赖客工填补。

但是这些最需要客工的领域,却在法律规定或引进程序上面对各自的问题和模糊地带。小规模的餐饮、熟食、小贩业要聘请合法客工时往往面对诸多限制(例如餐馆的厨师可以聘请外国人,侍应生却不可,熟食档档主不能以私人名义聘请清洁外劳,只能通过拥有准证的清洁公司聘请),理由是因为他们的规模不比建筑业、制造业来得大。于是有的雇主就铤而走险,聘用非法外劳,或把名义上是家庭女佣的女工带到餐饮档口,从而解决人手不足的问题。

至于建筑业,不同阶段的工程对建筑工人的需求量都不同,聘用合法外劳的手续却偏偏冗长和繁杂,建筑业者经常得面对难以在短时间内聘用到所需人数的问题,而工程每赶不上进度一天,成本就提高一分,有些建筑业者不想负担额外的损失,因此就会转用非法外劳解决一时之需。

无论如何,非法外劳遍布,已经使到我国付出了难以计算的社会成本,因此这一波的取缔和遣返行动是势在必行。但同样重要的,是引进和聘请客工的机制,有没有随之改进得更完善、更符合经济效益,以及有关单位的执法是否严谨(而非时常推说我国的海岸线太长,使到非法入境者有机可乘),否则非法外劳的问题,恐怕难以根除。

(刊登于:06/01/2005 《东方日报》争鸣版-我见我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