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3日星期五

《再循环计划带来的省思》

前阵子到台湾一趟,才发现原来从今年4月1号开始,台湾已经正式实施垃圾强制分类措施。只要民众或垃圾清洁公司没有把垃圾分类成不可再循环的橱余,以及可以再循环的铝罐、玻璃瓶、纸张等,被逮到就要当场罚款。另外,当局还计划从今年9月1号开始,全面限用市面上用来装生鲜的保丽龙托盘、透明塑胶蛋盒以及装面包糕饼的塑胶盒等三种不能分解的塑胶容器,改为以生物可分解的可塑性材质PLA(聚乳酸)容器作为替代品,以减少环境污染。

尽管早在很久以前,我就经常听说:台湾很注重环保意识,但是待亲眼见识,我才真的打从心里感到佩服。不管是走在台湾的街道上或是捷运站,民众除了可以看到一般的再循环物品回收桶之外,还有许多注明了“可回收”以及“不可回收”的垃圾桶,让民众总是可以在丢垃圾前,“想好好才丢”。而一般商店无论大小也不提供购物塑料袋,而改为提供可以再循环使用的纸袋(paper bag),或是要求民众额外付钱购买塑料袋,或是自行携带购物袋,以减少使用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物品。

反观在马来西亚,我国国人每天都制造超过1万5, 00吨的垃圾,全国的垃圾土埋场已经超过200个。在这些被丢弃的垃圾中,其实包含了许多能够再循环使用的物品,但是却有70%都被送往垃圾土埋场。根据统计,在阿南弗拉回收的再循环物品中,有超过一半的再循环物品就来自垃圾土埋场。

我国的再循环运动从2001年开始推行到现在,一直都没有取得积极的成效。根据政府的说法,这是因为国人的思维还没有改变,而不是计划失败,还表示要全面提高国人对再循环运动的醒觉,需要时间,不能操之过急。

无论如何,如果民众有再循环的醒觉,但是却没有身体力行,这其实牵涉到政府所推行的再循环计划是否周全,而如果民众对于环保是被动的,政府就不应该期待民众可以拥有更多的自省,会主动进行垃圾分类,甚至每星期抽时间把分类的垃圾送到再循环物品回收中心。

政府如果真的想要在垃圾处理和环保的工作上看到成果,就必须落实更有利于推动环境保护的政策,而不应该天真地以为只要发出几项呼吁,张贴几张海报,或是在电视节目和新闻环节播放一些广告,就能改善现有的问题。

许多民众常常在收集了再循环物品后,都面对住宅附近没有再循环桶或是再循环中心的问题。一些民众则是在把再循环物品拿到再循环中心或是再循环桶时,却发现再循环桶成了垃圾桶、再循环中心成了垃圾站,垃圾堆积如山,没人清理。类似再循环桶不足够,再循环中心设立在偏远地区,设施被滥用、无人打理的情况,都是计划中不应该发生的问题。

政府的有关部门除了必须认真检讨现有的再循环计划之外,还必须确保实际推行方面,属下官员或各部门能够好好地推动舆配合相关的计划,否则缺乏有效的政策,就算民众想要作出配合,也只会事倍功半。像前阵子,天然资源及环境部发表言论,表示政府无意禁止国人使用塑胶制产品,原因是这项产品可以在使用上带来方便,不由得政府发出禁用的指示。政府明知道塑胶制产品会对环境带来问题,却没有发出适当呼吁,要求民众减少使用有关产品,或是鼓励民众以纸盒包装或是纸制盒作为替代品,就让人感觉政府在推行环保的工作上欠缺诚意,自相矛盾。

愈文明的国家,资源回收的比例愈高。政府其实大可以参考其他国家所推行的环保政策。像台湾环保署所推行的垃圾强制分类措施,处罚并不是主要的目的,而是希望透过宣导以及稽查促使民众养成资源回收的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量,资源循环再利用。

多管齐下的政策,不只是要建立全民共识,更重要的是希望环保能成为民众的生活习惯。我国每年花费数十亿零吉从外国进口再循环制成品,当民众丢弃这些再循环物品时,又要花费人力、物力和财力去处理这些垃圾,劳民伤财之余,其实也在一步步地蚕食美丽的大自然。如果政府希望通过加强提升本身的能力,来解决所有对环境带来影响的问题,就应该从这一刻开始,认真地思考并提出有助于推动国内环保的措施。

在台湾的街道或商场,虽然有不少再循环回收桶,但是却很少垃圾桶,因为政府不鼓励民众制造垃圾,不过台湾尤其台北市的干净程度却不赖,而马来西亚虽然处处是垃圾桶,但街道和市容却不见得很干净,这个讽刺的对比,总应该反映了一些什么吧?

(刊登于:03/06/2005 - 04/06/2005 《东方日报》名家版《胡榭歌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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